校內申請時間:110年02月01日至02月26日止。
教學務系統將於110年2月8日升級資料庫系統,故學生資訊系統
將於110年2月8日早上8點至110年2月9日下午5點暫停使用,若有不便,敬請見諒!
依教育部公告中低收入戶自105年2月1日起補助學雜費項目由30%更改為60%
➩★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-1★ (日間部110.02.01上午10時起系統開放舊生填寫)。
★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-2★
★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-3★
※如列印申請表無反應、無跳出申請表,請再嘗試減免系統1、2、3,謝謝!
➩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須知
➩未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 (學生家長為公務人員者適用)
➩109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申請書
103學年度起五專前三年學生辦理「免學費」者若符合以下資格者,
尚可再辦理減免"雜費"的部份
1.(輕度)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、(中度)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。
2.持有鄉鎮市公所之「中低收入戶」學生。
3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
4.原住民學生。(建議辦理減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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